因房价飙涨,丈夫六年前出售了房屋但未过户,现在妻子反悔不同意过户。4月15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杨更新与被告缪小平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缪小平、段喜梅应协助原告杨更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赵女生与郭先生结婚20多年了,但自从结婚时起赵女士就不断遭遇丈夫的家庭暴力,不堪忍受的赵女士遂将郭先生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近日,顺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同时郭先生需赔偿赵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赵女生与郭先生结婚20多年了,但自从结婚时起赵女士就不断遭遇丈夫的家庭暴力,不堪忍受的赵女士遂将郭先生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近日,顺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同时郭先生需赔偿赵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4月7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和了一起小夫妻因上网成瘾而引发的离婚纠纷案。法官入情入理的调解,消除夫妻间的矛盾,一场离婚闹剧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与婚外女子在婚纱摄影城拍了一张亲昵的婚纱照,不料被妻子发现并取了证。3月31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认定男方的该行为存在过错,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同时判令男方康某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结婚本来是人生中最高兴、最幸福、最值得回味的事情了。可是家住北京昌平区的新婚夫妇周某和王某,却因为婚庆公司的过错,搞得窝了一肚子火,不得不把婚庆公司告到法院。目前该案正在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男女双方相亲不久就订立婚约,女方向男方所要5000元见面礼,但随后女方便反悔,小伙子诉至法院要求女青年返还见面礼5000元。
3岁男童乐乐从姥爷家坠楼身亡。孩子的离去让家人崩溃,以往的家庭矛盾因乐乐之死爆发,乐乐的父母离婚,此后,乐乐的父亲又将乐乐的姥爷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0万余元。昨天庭审结束后,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法官痛心地说:“孩子一定不希望看到你们在这里互相谴责、埋怨。”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忧伤的歌词诉说的感情故事在生活中真实上演,不仅如此,男女主角的故事还延伸到了公堂之上。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恋爱关系破裂引发的索要补偿费纠纷。
3月17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依法判处被告肖金珠及其前妻张桂秀共同承担他们在婚姻期间内所欠的债务36000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和案件受理费。
孩子存在银行5万元压岁钱,父亲认为压岁钱是家长通过财产交换得来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昨天,昌平法院认定,压岁钱所有权属于孩子自己,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割。
昔日,一段不该发生的感情使小磊降临人间;今日,为了自己能完成学业,小磊将亲生父亲告上法庭。日前,安徽省蚌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件抚养费纠纷案件。
王先生夫妇将共同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但离婚时分割房产却遇到了麻烦。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认定涉案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面对夫妻的个人利益和子女利益的冲突,社会往往把调整夫妻间的利益放在首位,对子女利益的考虑只是作为附随的问题来处理。其实,未成年子女(未成年人群体)与夫妻双方(成年人群体)相比,极度欠缺在社会上的生存能力和在生活上的自理能力。尤其是在离婚案件中,由于父母离异,他们的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所以在实践中当两促情况同时存在时,应从“法律保护弱者”的原则出发,首先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下面就未成年的财产权益、抚育费、探视权三方面的问题加以阐述。
弟弟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使用哥哥的身份证冒用哥哥的名字进行结婚登记,后因“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刘某便状告夫兄婚姻无效。2月26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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